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
发布时间:2022-06-15 17:5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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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结构钢厂家
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的编制工作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公示反馈)。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-2022年4月6日联系电话010-68205261附件1.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.doc2.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docx3.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.doc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2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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